新冠用药期间还能“把酒言欢”吗?专家解答******
受访专家:王宝彦 南京鼓楼医院药学部主管药师
大家应该都听过一句话“头孢配酒,说走就走”,这已经是深入人心。实际上,很多药都不能和酒一起服用,尤其是家里囤的感冒药、退热药和消炎药。
比如对乙酰氨基酚,它可以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和四肢酸痛,服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感冒药物后再饮酒,这会对人的肝脏产生巨大毒性,严重的甚至导致肝衰竭。
再比如布洛芬,它具有解热镇痛的作用,但它对于胃肠道黏膜有比较强的刺激作用,酒精可减慢布洛芬的代谢,轻者导致胃部不适、胃痛等症状,重者导致消化道溃疡甚至出血。
最后是抗过敏药,比如苯海拉明或者氯苯那敏,这些药物本身就有一定的抑制大脑活动、抑制呼吸和心跳的作用,与酒精同服时,具有镇静、催眠作用的药物会被人体加速吸收,同时代谢速度也会减慢,轻者导致犯困、眩晕、嗜睡,重者导致呼吸变慢、血压下降甚至是休克。
不仅是这三类药物,简单地说,酒精和药物的组合,一般就两种结果:增加药物毒性或使药物失效,这都会对身体产生或轻或重的不良影响。最安全的做法就是:喝酒不吃药,吃药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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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我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中新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21日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