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酸锂价格跌破50万元大关 促进动力电池、储能等生产成本降低******
记者 李春莲
见习记者 彭衍菘
1月9日,电池级碳酸锂价格跌破50万元大关,较11月上旬的最高点跌去了约22.83%。
据上海钢联发布的数据显示,1月9日部分锂电材料报价下跌,电池级碳酸锂下跌1万元/吨,均价报49.25万元/吨,工业级碳酸锂下跌1万元/吨,均价报46万元/吨;氢氧化锂下跌7500元/吨至9000元/吨。
业内人士认为,未来碳酸锂供需格局或仍处于紧平衡状态,碳酸锂价格下调还未结束,2023年碳酸锂价格将回归到更合理区间,这为产业中下游带来巨大的成长空间,储能、整车厂、新能源车等行业有望加速发展,产业格局将更加健康。
价格下跌激发需求
事实上,从2022年11月下旬开始,碳酸锂价格就开始呈连续下跌趋势。
“碳酸锂价格多日下跌主要是受到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需求面因素的影响,反映市场短期对终端需求减弱的担忧。”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上海钢联新能源事业部锂业分析师曲音飞对《证券日报》表示,“终端减产导致场内情绪发生转变,贸易商清仓低价出货,需求回落也致使企业厂对厂交易博弈明显,下游高价采买情绪极弱,场内交易冷清,冶炼厂出货价格同步下调,加之下游中小企业也存抛货行为,场内现货资源增多,供需差拉大导致价格持续走跌。”
具体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角度来看,碳酸锂价格的回调和供给需求的调整密不可分。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的市场需求没有预期那么好,新能源汽车补贴的结束将对2023年一季度的整体需求有一定的削弱作用,这使得下游的车企和动力电池厂商在原材料采购上更加谨慎,从而导致市场的回调。”
不过,随着碳酸锂价格的下降,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下游的成本不断降低,有望迎来机遇。
陈雳分析,碳酸锂价格下跌,叠加正极加工费、负极和电解液等核心材料价格下行趋势明确,意味着未来行业成本将显著下降,企业盈利边际改善,价格上有更大自主空间,有望刺激新能源车需求恢复,储能需求或将进一步爆发,锂电板块的中长期成长性较高。
江瀚认为,成本的降低会增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和动力电池企业的自身竞争力,中下游更多的产业机会开始显现,有助于整个行业更好的发展。
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祁海珅同意这一判断。他认为,碳酸锂价格下跌对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整体健康度和可持续性发展是有利的。“锂价适当的下跌有利于新兴电力系统的构建,有利于储能项目市场需求的激发。”
对价格走势判断不一
曲音飞认为,2023年碳酸锂价格主要趋势仍以看跌为主,但中间不排除有回调机会。陈雳则表示,在下游需求的支撑下,碳酸锂价格下跌幅度有限。
江瀚认为,碳酸锂价格未来还会有一定的下跌,但其维持在一个区间内盘整的可能性较大。“伴随着整体市场需求和供给的逐渐回暖,同时也包括盐湖提锂技术的不断完善,2023年的磷酸铁锂的供需不会显著失衡。”
1月6日,丰元股份在投资者互动平台公开表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在玉溪市投资建设规模为20万吨锂电池高能正极材料及配套相关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的为一期项目:年产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及1000吨黏土提锂中试线,后续项目根据一期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
国轩高科近日表示,宜丰国轩锂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碳酸锂项目一期(年产2.5万吨)预计2023年4月投产。同时,与其配套的年处理300万吨瓷土矿(含锂)选矿厂同步在厂房施工,预计2023年5月投产。
华西证券预计,2月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生产经营将逐步恢复正常,下游需求有望好转,锂盐价格大概率逐步企稳。
绍兴: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11日消息,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共富”十条举措》的通知。
通知提到,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上调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即三区及诸暨市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7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嵊州市、新昌县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上调至5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80万元。
通知还提到,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聚焦“扩中”“提低”,将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万元,让更多低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红利。
在支持新就业大学生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通知明确,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3年内在绍兴市落户或就业,在全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额度上浮20%的支持。
此外,完善二孩、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二孩、三孩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贷额度允许分别上浮20%、30%,但不得超过最高额度的120%。
提高职工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方面,加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均无自住住房且租房自住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提高至不超过1500元/月·人标准,同时职工可在一年提取一次的原则下灵活选择提取时间。
支持农村自建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缴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凭合法审批手续在绍兴市域范围内农村自建房屋可以申请贷款,但需第三方担保或其他商品房作为抵押物。
通知还提出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积极探索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新模式,加强部门协同,有序推进二手房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优化按月对冲还款业务规则方面,缴存职工(主贷人)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其配偶(或共同借款人)因不在同一区、县(市)无法办理对冲还贷业务的,允许到窗口柜面按年提取扣除对冲部分金额后的实际已还款额。
此外,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分布。聚焦高水平网络大城市建设,结合重要片区、节点建设,在袍江等新增多个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点,方便职工群众就近办理。
通知明确,加快住房公积金业务数字化改革。紧盯关键小事,围绕“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推进数字化改革,加强数据共享,进一步拓展线上业务办理范围、优化办理流程、减少申请材料、不断提升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水平。
上述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贷款额度上浮的支持政策不重复叠加。(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